桂建設[2011]6號
各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局),區直有關單位:
廣西優秀工程勘察設計獎評選活動自上世紀80年代開展以來,對我區工程勘察設計行業的技術進步、技術創新起到了很大的推動作用。為進一步提高我區工程勘察設計質量與水平,參照原建設部制定的《全國優秀工程勘察設計獎評選辦法》(建質[2006]302號),結合我區的實際,我廳制定了《廣西優秀工程勘察設計獎評選辦法》?,F印發給你們,請按本辦法的有關規定,繼續做好廣西優秀工程勘察設計獎評選的有關工作。
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廣西優秀工程勘察設計獎評選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推動廣西工程勘察設計行業技術創新,提高工程勘察設計水平,引導、鼓勵工程勘察設計單位和工程勘察設計人員創作出更多質量優、水平高、效益好的工程勘察設計項目,參照原建設部制定的《全國優秀工程勘察設計獎評選辦法》(建質[2006]302號)等有關規定,結合廣西的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廣西優秀工程勘察設計獎是廣西工程勘察設計行業的自治區級最高獎項,包括優秀工程勘察獎、優秀工程設計獎、優秀工程建設標準設計獎和優秀工程勘察設計計算機軟件獎。
第三條 廣西優秀工程勘察設計獎分設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獲獎項目中一等獎、二等獎的比例原則上不超過獲獎總數的15%和35%,達不到評定等級標準的獎項可空缺。
第四條 廣西優秀工程勘察設計獎每兩年評選一次。
第五條 廣西優秀工程勘察設計獎評選工作應當遵循實事求是、科學嚴謹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第六條 廣西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負責廣西優秀工程勘察設計獎的評選工作。
廣西優秀工程勘察設計獎評選的各項具體事務工作,委托廣西勘察設計協會辦理。
設區的市(以下簡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局)、自治區有關行業主管廳(局)(以下簡稱:有關廳(局))負責本轄區或本行業廣西優秀工程勘察設計獎的申報工作。
第二章 評選的范圍
第七條 申報參加廣西優秀工程勘察設計獎評選的項目,必須是由廣西行政區域范圍內的工程勘察設計單位獨立完成或牽頭完成的項目。
第八條 廣西優秀工程勘察獎評選范圍包括:
一、結構主體工程完成一年以上(以項目業主或有關部門證明的日期為準)的工程地質勘察項目,或地基基礎工程竣工驗收后經一年以上時間檢驗的巖土工程項目;
二、規劃、建設方驗收后的工程測量項目(含城市規劃測量項目);
三、開采性抽水試驗(抽水能力大于設計水量50%),或開采未達到設計水平但有一年以上長期觀測資料,或經相關機構認可的水資源評價與鉆井工程等水文地質勘察項目;
四、地質條件復雜的大型水利、鐵道、公路等工程勘察,可按批準立項文件或批準的初步設計分期、分單項或以單位工程申報,按整個項目申報時,其子項目原則上不再另行申報。
第九條 廣西優秀工程設計獎評選范圍包括:
一、建成并通過交(竣)工驗收,經過一年以上(以項目業主或有關部門驗收證明的日期為準)生產運營(使用),季節性生產的項目,經過一個完整生產考核期的生產運營,已形成生產能力或獨立功能的整體工程設計項目(包括新建、擴建和改建項目);
二、大型工程設計項目如礦井、水利、鐵道、公路等,可按批準立項文件或批準的初步設計分期、分單項或以單位工程申報,按整個項目申報時,其子項目原則上不再另行申報。
三、經規定程序審查批準并付諸實施的城市規劃項目及其他規劃項目(如江河流域規劃、水利工程專項規劃等)。
第十條 廣西優秀工程建設標準設計獎評選范圍包括:
一、經部委或行業協會、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查批準出版的工程建設標準設計;
二、經地方或行業標辦審查批準出版發行的工程建設標準設計。
第十一條 廣西優秀工程勘察設計計算機軟件獎評選范圍包括:
一、具有自主知識產權,適用于工程勘察設計行業的國產軟件;
二、引進后經二次開發,適用于工程勘察設計行業的軟件或數據庫。
第十二條 引進國外(境外)技術或者中外合作設計的工程設計項目,凡由廣西工程勘察設計單位進行基礎設計(初步設計、建筑方案設計)的項目可以申報。
廣西工程勘察設計單位承接的區外、國外(境外)工程勘察、工程設計項目可以申報,申報材料需附參評項目的合同、上級主管部門或業主對工程勘察、工程設計的評價證明,竣工質量驗收證明,以及當地有關主管部門驗收的環保、消防、安全證明材料。
第三章 評選的條件和標準
第十三條 申報參加廣西優秀工程勘察設計獎評選的項目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符合國家工程建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采用突破國家技術標準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須按照規定通過自治區級以上主管部門的技術審定;
二、嚴格貫徹執行國家的產業政策,具有先進的工程勘察設計理念,其主導專業或多個專業采用適用、安全、經濟、可靠的新技術,經實踐檢驗取得良好的經濟、社會和環境效益;
三、經過市或有關廳(局)初評,獲得優秀工程勘察設計獎二等獎及以上獎項,或者是經市、有關廳(局)擇優特別推薦的項目(未經市、有關廳(局)初評的項目,有關部門亦可推薦申報,但必須在申報表的“設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局)或有關廳(局)推薦意見”欄中詳細說明推薦的理由);
四、符合基本建設程序,各項手續完備,取得建設規劃、環保、節能、消防、衛生、城建檔案管理等相關部門的審批、驗收文件,以及項目業主、生產運行單位對工程勘察設計的書面評價意見;
五、申報優秀工程勘察獎、優秀工程設計獎的單位,必須具有相應的工程勘察設計資質證書,且最近3年內未發生過重大勘察設計質量安全事故;
六、申報優秀工程建設標準設計獎的項目應在工程設計或工程施工中使用滿一年,且效果顯著;
七、申報優秀工程勘察設計計算機軟件獎的項目應通過自治區鑒定和行業測評,經過實際應用,技術先進,具有顯著經濟效益或能提高管理效率。
第十四條 廣西優秀工程勘察設計獎各獎項水平應達到以下標準:
一等獎項目:其主要技術成果指標應達到同期自治區內同類項目最高水平,達到或接近同期國內先進水平,有突出的技術創新;
二等獎項目:其主要技術成果指標應達到同期自治區內同類項目領先水平,有較大的技術創新;
三等獎項目:其主要技術成果指標應達到同期自治區內同類項目先進水平,有一定的技術創新。
第四章 申報、評審及評選結果的公布
第十五條 申請參加廣西優秀工程勘察設計獎評選的項目,由申報單位根據申報獎項類別分別填寫申報表(見附件1、2、3、4),申報表需有單位法定代表人簽名并加蓋單位公章。申報材料應包括申報表、本辦法規定的評選范圍和評選條件所要求的材料及相關證明等。
第十六條 同一個項目只能申報一次,不得通過不同渠道重復申報。
第十七條 申報參加廣西優秀工程勘察設計獎評選的項目,首先由申報單位進行自評,擇其優秀項目,按規定整理好申報材料后,按下列要求申報:
一、工業、交通、能源、水利、林業、通信等項目,按工程類別分別報自治區有關行業主管廳(局、總公司)進行初評,由其擇優提出初評推薦意見后,報廣西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工程勘察、工程設計、工程建設標準設計、工程勘察設計計算機軟件等項目,由申報單位按屬地化管理的原則,報單位所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局)進行初評,由其擇優提出初評推薦意見后,報廣西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第十八條 廣西優秀工程勘察設計獎的評選機構為廣西優秀工程勘察設計獎評選委員會(以下簡稱:評委會),評委會主任委員由廣西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分管廳長擔任,副主任委員、委員由有關部門的人員和有關方面專家組成。評委會下設專業評審組和辦公室。專業評審組負責相應專業項目的評選工作,專業評審組組長即為評委會委員;辦公室負責評選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申報材料的受理、申報工作。
第十九條 廣西優秀工程勘察設計獎各專業評審組的評審專家人數為奇數。評審組的專家應具有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和15年以上的工程勘察設計工作經驗,身體健康。
第二十條 廣西優秀工程勘察設計獎評審程序:
一、召開初步評審會議。各專業評審組對申報材料進行初步評審,采用評議后記名投票的方式,提出本專業組的優秀工程勘察設計獲獎項目建議名單(對于建議獲一等獎的工程勘察設計項目需進行現場復查)。
二、召開綜合評審會議。評委會對各專業評審組提交的獲獎項目建議名單進行綜合評審,采用記名投票方式,評選出優秀工程勘察設計獲獎項目提名名單。
三、公示。將廣西優秀工程勘察設計獎獲獎項目提名名單在廣西建設網站(網址:http://m.yingtongjc.com/)上公示10個工作日,廣泛征求意見。
四、審定。根據公示情況,廣西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對廣西優秀工程勘察設計獎獲獎項目提名名單進行審定。
第二十一條 對通過審定的廣西優秀工程勘察設計獎獲獎項目,以廣西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的名義公布評選結果。
第五章 獎懲
第二十二條 對獲廣西優秀工程勘察設計獎的項目,由廣西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向獲獎項目單位頒發獎狀,向主要勘察設計人員頒發個人榮譽證書。
第二十三條 獲得廣西優秀工程勘察設計獎一、二等獎的項目,將推薦參加全國工程勘察設計行業優秀工程勘察設計行業獎和全國優秀工程勘察設計獎的評選。
第二十四條 廣西優秀工程勘察獎和廣西優秀工程設計獎單項授獎人數不超過15人,廣西優秀工程標準設計獎和廣西優秀工程勘察設計計算機軟件獎單項授獎人數不超過10人。
第二十五條 對獲廣西優秀工程勘察設計獎的主要勘察設計人員,所在單位應將其業績記入本人技術檔案,作為職稱評定和晉級的依據并可予以表彰和獎勵。
第二十六條 申報評選的單位必須實事求是,不得弄虛作假。評選結果公布后如發現與獲獎條件不符或重復申報,將視情節輕重和影響程度,分別給予降低獎勵等級、撤銷獎勵、通報批評、暫停該單位兩屆申報資格的處理。
第二十七條 參加評審的專家要以嚴肅、認真和高度負責的態度進行評選工作,對違反評選紀律者,取消其評審專家資格。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九條 本辦法由廣西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