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設[2006]34號
各工程勘察設計單位:
根據建設部《關于做好第五批全國工程勘察設計大師評選工作的通知》(建質函[2006]161號)精神,現將我區開展申報工作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報單位范圍
(一)我區所屬各工程勘察設計單位;
(二)中央及各部(委)所屬駐桂的工程勘察設計單位。
二、申報材料
(一)申報表一式2份(貼2寸免冠照片);
(二)附屬申報材料(論文、著作等)1份。
三、其他
(一)建設部《關于做好第五批全國工程勘察設計大師評選工作的通知》(建質函[2006]161號),請各申報單位登錄建設部網站或廣西建設網查閱,我廳不再印發。
(二)各單位需按《全國工程勘察設計大師評選辦法》的規定組織申報。
(三)請各單位將申報材料收齊后,于
由國家國資委管理的企業的申報材料,由申請人所在單位直接報送建設部。
附件: 關于做好第五批全國工程勘察設計大師評選工作的通知(建質函[2006]161號)
廣西壯族自治區建設廳
二○○六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