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區文化廳:
根據自治區政協辦公廳交辦,我廳為自治區政協十二屆一次會議第0152號提案“關于加強對古城和傳統村落保護與開發的建議”的會辦單位。結合我廳職能,經研究,現提供會辦意見如下:
一、我區古城和傳統村落保護與發展情況
我廳高度重視古城和傳統村落保護與發展,通過編制保護規劃、設置保護機構和建立保護制度,形成良好的保護工作機制,為順利推進我區歷史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奠定了堅實的基礎。我區現有國家歷史文化名城3座、中國歷史文化名鎮7個和中國歷史文化名村9個。
(一)古城保護工作方面
⒈ 做好歷史文化遺存普查工作。2016年我廳聯合你廳印發了《關于開展廣西壯族自治區歷史文化街區認定工作的通知》(桂建規園〔2016〕1號),截至目前,我區已公布省級歷史文化街區11處,已確定歷史建筑117幢;普查新增歷史文化街區22處、歷史建筑282幢。除3座國家歷史文化名城以外,新增歷史建筑主要分布在南寧市、欽州市、玉林市、梧州市、百色市和賀州市。
⒉ 劃定古城歷史城區保護范圍。我區3座歷史文化名城共劃定歷史城區范圍9.89平方公里。其中,桂林市歷史城區面積3.36平方公里,柳州市歷史城區面積2.44平方公里,北海市歷史城區面積4.09平方公里。3座名城歷史城區范圍基本涵蓋了傳統格局保存最完整、歷史遺存最豐富、最具價值的傳統城區,歷史城區范圍劃定基本合理,對于加強歷史城區保護與利用、延續傳統格局和歷史風貌具有重要作用。
⒊ 支持各地申報國家歷史文化名城。我廳正在積極組織和指導南寧、梧州、百色3個城市以歷史文化街區認定和歷史建筑確定專項工作為抓手,申報國家歷史文化名城。目前已協助南寧市普查新增歷史文化街區4處、歷史建筑26幢;協助梧州市普查新增歷史文化街區5處、歷史建筑25幢;協助百色市普查新增歷史文化街區3處、歷史建筑62幢。
(二)傳統村落保護工作方面
⒈ 積極開展申報評選。2012年至今,我廳共組織開展了五次大型調查,分三批公布廣西傳統村落名錄共654個,其中有161個村落入選第一至第四批中國傳統村落名錄。2017年,我區采用地方提出申報名單和提供基礎資料、規劃設計單位負責編制申報材料、專家進行技術指導的辦法組織實施第五批中國傳統村落申報工作,共推薦326個村落申報第五批中國傳統村落。
⒉ 強力推進項目建設。截至目前,中央共下達我區128個中國傳統村落補助資金3.84億元。其中,第一批23個村落、第二批46個村落已完成項目計劃任務;第三批20個村落完成投資6534萬元,占中央下達投資的108.9%;第四批有26個、13個村落分別列入2017年、2018年中央財政支持范圍,目前第四批39個村落項目建設計劃已下達至各地。
⒊ 逐步實現精細化保護。自治區于2016年10月份部署開展了傳統村落歷史建筑和歷史環境要素調查建檔工作,目前南寧、貴港、賀州等市已完成部分村落內的歷史建筑和歷史環境要素調查建檔工作;靈川縣江頭村、蒙山縣六坪村等13個村落完成了中國傳統村落數字博物館建館材料制作工作;桂林市利用“非接觸測繪技術”建立了中國傳統村落電子檔案。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抓緊編制各類保護規劃。我廳將于2018年6月底前召開百色、梧州歷史文化街區申報審查會,并同步指導編制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抓緊完成并公布《廣西傳統村落保護發展總體規劃》。加強各類保護規劃與法定規劃的銜接,將古城和傳統村落的規劃內容、保護范圍、控制要求納入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有力指導項目建設。
(二)適時推動出臺相關保護法規。目前,自治區人大已將《廣西壯族自治區傳統村落保護與發展條例》納入《廣西壯族自治區十三屆人大及其常委會五年立法規劃》(草案)。我廳計劃于2018年上半年組織開展前期立法調研,視情況啟動立法起草工作,推動傳統村落保護發展納入法制軌道。同時我廳正在積極向自治區人大申請將《廣西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街區保護條例》納入立法計劃,逐步完善古城保護法規體系。
(三)積極搭建多元化公共宣傳平臺。我廳將會同你廳等有關部門充分利用報刊、電視、互聯網等媒體,通過開辟專欄、制作專題等形式,提高全民歷史文化保護意識。積極利用博覽會、旅游交易會等形式大力推介廣西傳統文化。繼續開展2018年度傳統建筑名匠推薦評選工作,建立自治區級傳統建筑名匠名錄,進一步提升傳統建筑工匠的地位,推動傳統建造技術的傳承和發揚。
聯系人:黃雨薇,聯系電話:2260079。
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8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