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質〔2016〕41號
各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局):
近期,我區陸續發生了四起因塔式起重機使用、安裝和拆卸導致人員傷亡的生產安全事故。第一起是9月17日南寧市五象新區某項目在澆筑基礎混凝土時,因調運混凝土的塔式起重機鋼絲繩意外斷裂,導致1名工人被掉落的料斗砸中死亡。 第二起是9月23日欽州市欽南區某項目在安裝塔式起重機時,因千斤頂螺栓松動失穩,導致塔式起重機傾覆,造成1死1傷的生產安全事故。第三起是10月7日桂平市某項目在塔式起重機安裝頂升過程中,因液壓機械故障引起配重傾斜,導致吊臂上的作業人員從32米高處墜落,造成2人死亡。第四起是10月8日平南縣某項目在塔式起重機拆卸過程中,因吊臂倒塌導致作業人員從高處墜落,造成2死2傷的生產安全事故。這些接連發生的與建筑起重機械有關的事故絕不是偶然現象,須引起各地的高度重視。為進一步加強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立即開展建筑起重機械安全隱患自查自糾工作
一是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立即部署轄區在建項目的參建單位(包括總承包單位、監理單位、安裝單位、維保單位)按照今年8月份我廳組織開展的建筑起重機械自查工作和排查表格的內容開展履職情況自查自糾工作,要求所有項目開展自查自糾工作必須留存有自查記錄、照片等資料。二是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立即開展本轄區內的建筑起重機械安全隱患排查,排查內容以8月份自查和排查表格的內容為主,可另行增加內容。排查后應認真總結,逐一落實整改和提出有針對性的監管措施。
二、開展建筑起重機械專項檢查
近期發生的四起生產安全事故再一次敲響警鐘,安全生產監管工作一刻都不能放松。為深刻吸取事故教訓,強化全區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管工作,減少和預防建筑起重機械安全事故的發生,我廳將自2016年10月17日開始,組織開展全區建筑起重機械專項安全檢查,重點檢查建筑起重機械的安裝、檢測、使用、維護保養、拆卸情況以及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的監管和隱患排查情況。
(一)檢查方式
本次檢查分為4個檢查小組,抽調區內建筑起重機械設備專家參加檢查。檢查采取隨機抽查項目的形式進行,每個設區市抽查4~6個在建項目,每個縣(市、區)抽查3個在建項目。
(二)檢查內容
⒈ 建筑起重機械設備的安裝、使用、維護保養和檢查情況;
⒉ 建筑起重機械安全運行情況,重點檢查建筑起重機械標準節、主要部件連接、緊固,多塔同時作業防碰撞措施,安全保護裝置是否齊全有效,吊具、索具等是否有維護、保養記錄,以及附墻、頂升驗收情況;
⒊ 施工、監理、安裝、租賃等建筑起重機械安全使用責任單位履行建設部166號令、建質〔2008〕76號文、《廣西壯族自治區建筑起重機械安全使用管理規定》(桂建質〔2015〕6號)規定職責情況。
(三)檢查時間
專項檢查于10月17日起開始,具體行程由各檢查小組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⒈ 請各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局)準備書面匯報材料一份,內容主要包括:執行建設部令第166號、建質〔2008〕76號和《廣西壯族自治區建筑起重機械安全使用管理規定》(桂建質〔2015〕6號)以及當地租賃企業數量、建筑起重機械監督工作開展情況,存在的困難和問題等;
⒉ 各地就落實《關于加強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管的通知》(桂建質安監〔2016〕43號)情況作專題總結;
⒊ 受檢各地負責通知抽檢到的項目建筑起重機械租賃(產權)、安裝單位將受檢項目的建筑起重機械安全技術檔案、安裝相關檔案帶到現場備查。
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