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房〔2017〕15號
各市、縣住房城鄉建設委(局)、房產局、發展改革委(局)、公安局、財政局、國土資源局、人民銀行廣西各市中心中行、南寧市各縣(市)支行,各市、縣地稅局、國稅局、工商局:
現將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安部、財政部、國土資源部、人民銀行、稅務總局、工商總局、證監會《關于在人口凈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通知》(建房〔2017〕153號)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廣西壯族自治區 廣西壯族自治區 廣西壯族自治區
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公 安 廳
廣西壯族自治區 廣西壯族自治區 中國人民銀行
財 政 廳 國土資源廳 南寧中心支行
廣西壯族自治區 廣西壯族自治區 廣西壯族自治區
地方稅務局 國家稅務局 工商行政管理局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廣西監管局
2017年9月13日